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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 112年05月05日)
第 8 條
保險期間投保水稻田區之所有權或經營權移轉,除經保險人書面同意外,保險契約自所有權或經營權移轉之日起終止,要保人並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

保險契約終止後,保險費已交付者,保險人應退還終止後未到期之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