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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 110年03月10日)
第 11 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農藥許可證應記載事項有變更,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但國外原製造工廠更換者,應於事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