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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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 二 章 保險人、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 第 一 節 保險人
( 110年06月08日)
第 7 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二項所稱之主管機關,指勞工工作所在地之直轄巿或縣(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