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08年12月04日)
第 10 條
為傳承中高齡者與高齡者智慧經驗及營造世代和諧,主管機關應推廣世代交流,支持雇主推動世代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