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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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組織規程
( 107年06月28日)
第 4 條
本處設下列業務組辦事:
一、服務組。
二、經濟組。
三、新聞文化組。
四、聯絡組。
五、綜合組。
本處各組得以個別名稱對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