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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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 二 章 行政 第 三 節 文教交流
( 111年01月12日)
第 21 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其考試辦法準用外國人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條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