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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委員會處務規程  ( 112年08月31日)
第 16 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資訊業務之規劃及推動。
二、應用系統之管理及硬體設備之維護。
三、本會網路之維護管理及技術支援。
四、資通安全之防護。
五、駐香港、澳門機構資訊運用及資安維護之協助。
六、其他有關資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