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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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 一 章 總則
( 108年02月01日)
第 1 條
本準則依財團法人法(以下稱本法)第二十四條第四項、第二十五條第五項及第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