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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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委員會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 109年12月30日)
第 13 條
財團法人之董事、監察人執行職務,應依本法與其授權訂定之法規、捐助章程、董事會決議事項及本會監督之命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