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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處務規程  ( 112年04月28日)
第 8 條
儲金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儲金之收支、管理、運用與相關法規之研擬、修正及解釋。
二、儲金收支、管理、運用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三、儲金委託業務之規劃、執行及考核。
四、儲金投資運用策略之研擬及相關會議之召開。
五、其他有關儲金業務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