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 ** 16
| 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
高等法院 112.06.14
| 原判決關於緩刑部分撤銷
| 緩刑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 112.06.14
| 原判決撤銷
|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 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壹年伍月
|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 高等法院 112.06.13
| 原判決撤銷
|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 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
| 高等法院 112.06.13
| 原判決撤銷
|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 有期徒刑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
| 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2.06.13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2.06.13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2.06.13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6
| 原判決撤銷
| 不受理
|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5
| 原判決關於、、部分撤銷
| 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 有期徒刑伍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
| 緩刑
...
|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5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4
| 原判決所處之刑部分撤銷
|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洗錢罪 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
|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4
| 原判決撤銷
|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洗錢罪 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12.06.15
| 原判決撤銷
|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 有期徒刑伍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
| 臺北地方法院 112.06.17
| 原判決撤銷
| 不受理
| 桃園地方法院 112.06.15
| 原判決撤銷
|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 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
| 臺南地方法院 112.06.12
| 原判決撤銷
|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一般洗錢罪 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
| 緩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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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第339條第1項 ** 13
|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
高等法院 112.06.15
| 原判決關於部分撤銷
| 不受理
| 高等法院 112.06.15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 112.06.14
| 原判決關於緩刑部分撤銷
| 緩刑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 112.06.13
| 原判決撤銷
|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 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
| 高等法院 112.06.13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 112.06.13
| 原判決撤銷
|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 有期徒刑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
|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6
| 原判決撤銷
| 不受理
|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4
| 原判決所處之刑部分撤銷
|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洗錢罪 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
|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4
| 原判決撤銷
|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洗錢罪 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12.06.17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12.06.15
| 原判決撤銷
|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 有期徒刑伍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
| 桃園地方法院 112.06.15
| 原判決撤銷
|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 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
| 臺南地方法院 112.06.12
| 原判決撤銷
|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一般洗錢罪 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
| 緩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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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 8
|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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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 112.06.15
| 原判決關於、、部分,均撤銷
| 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有期徒刑伍月
| 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有期徒刑叁月
...
| 高等法院 112.06.14
| 原判決撤銷
|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 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壹年伍月
|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 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2.06.13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2.06.13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2.06.13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6
| 應執行刑暨沒收部分均撤銷
| 撤銷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6
| 應執行刑暨沒收部分均撤銷
| 撤銷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5
| 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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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傷害罪/第277條第1項 ** 6
|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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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方法院 112.06.07
| A
| 高等法院 112.06.15
| 應執行刑,均撤銷
| 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 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 又犯傷害罪 有期徒刑叁月
| 高等法院 112.06.13
| 上訴駁回
| 基隆地方法院 112.06.14
| 上訴駁回
| 桃園地方法院 112.06.15
| 上訴駁回
| 臺南地方法院 112.06.16
| 原判決撤銷
| 犯傷害罪 有期徒刑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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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傷害罪/第284條前段 ** 4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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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方法院 112.06.15
| 原判決撤銷
| 犯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過失傷害人罪 有期徒刑貳月
| 桃園地方法院 112.06.15
| 上訴駁回
| 高雄地方法院 112.06.19
| 原判決撤銷
| 犯過失傷害罪 有期徒刑參月
| 緩刑
| 高雄地方法院 112.06.16
| 上訴駁回
| 緩刑
| 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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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第210條 ** 3
|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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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 112.06.15
| 原判決關於部分撤銷
| 不受理
| 高等法院 112.06.15
| 原判決關於、、部分,均撤銷
| 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有期徒刑伍月
| 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有期徒刑叁月
...
| 高等法院 112.06.15
| 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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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賭博罪/第268條前段 ** 3
|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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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 112.06.15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 112.06.14
| 原判決關於部分撤銷
| 共同犯圖利供給賭場罪 有期徒刑肆月
|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5
| 原判決關於、、部分撤銷
| 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 有期徒刑伍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
| 緩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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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 ** 3
|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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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中段 ** 3
|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參與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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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妨害自由罪/第305條 ** 2
|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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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 112.06.15
| 原判決關於刑之部分撤銷
| 犯前項撤銷部分 拘役叁拾日
| 新北地方法院 112.06.17
| 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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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妨害公務罪/第135條第3項第1款 ** 2
| 犯前二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一、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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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 112.06.15
| 應執行刑,均撤銷
| 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 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 又犯傷害罪 有期徒刑叁月
| 高等法院 112.06.15
| 應執行刑,均撤銷
| 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 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 又犯傷害罪 有期徒刑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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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妨害公務罪/第135條第1項 ** 2
| 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
高等法院 112.06.15
| 應執行刑,均撤銷
| 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 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 又犯傷害罪 有期徒刑叁月
| 高等法院 112.06.13
| 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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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第211條 ** 2
|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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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 112.06.15
| 原判決關於部分撤銷
| 不受理
| 高等法院 112.06.15
| 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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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賭博罪/第268條後段 ** 2
|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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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 112.06.15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5
| 原判決關於、、部分撤銷
| 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 有期徒刑伍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
| 緩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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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 ** 2
|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參與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
高等法院 112.06.14
| 原判決撤銷
|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 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壹年伍月
|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5
| 上訴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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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第227條第3項 ** 2
|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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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第221條第1項 ** 2
|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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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法院 112.06.13
| 原判決關於有罪部分撤銷
| 犯強制性交罪 有期徒刑壹年拾月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貳年內遠離甲女之住居所、工作場所至少一百五十公尺
| 上訴駁回
| 高等法院 112.06.13
| 原判決撤銷
| 犯強制性交罪 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 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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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 ** 2
|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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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 ** 2
|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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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4
| 原判決關於部分撤銷
| 犯販賣第一級毒品 有期徒刑拾伍年貳月
| 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3
| 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 上訴駁回
| 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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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妨害自由罪/第304條第1項 ** 2
|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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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防治法/罰則/第61條第1款 ** 1
| 違反法院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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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 112.06.15
| 原判決關於刑之部分撤銷
| 犯前項撤銷部分 拘役叁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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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賭博罪/第266條 ** 1
|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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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賭博罪/第266條第1項 ** 1
|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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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賭博罪/第266條第1項前段 ** 1
|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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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賭博罪/第268條 ** 1
|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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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善良風俗/第84條 ** 1
| 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者,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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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偽證及誣告罪/第168條 ** 1
|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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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第215條 ** 1
|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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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 112.06.13
| 應執行刑及附表編號1、2之沒收部分均撤銷
|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 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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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侵占罪/第336條第2項 ** 1
|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
|
高等法院 112.06.13
| 應執行刑及附表編號1、2之沒收部分均撤銷
|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 上訴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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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 1
|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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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 112.06.13
| 應執行刑及附表編號1、2之沒收部分均撤銷
|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 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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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獎勵及處罰/第46條第4款 ** 1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四、未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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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第214條 ** 1
|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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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妨害公務罪/第140條 ** 1
|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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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第309條第2項 ** 1
|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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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瀆職罪/第132條第1項 ** 1
|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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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 112.06.13
| 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 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 有期徒刑伍年貳月褫奪公權參年
| 上訴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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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 ** 1
|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 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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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 112.06.13
| 應執行刑部分撤銷
| 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 有期徒刑伍年貳月褫奪公權參年
| 上訴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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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殺人罪/第276條 ** 1
|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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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竊盜罪/第321條第1項第1款 ** 1
| 犯前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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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竊盜罪/第321條第1項 ** 1
| 犯前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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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傷害罪/第277條第2項前段 ** 1
|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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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5
| 原判決撤銷
| 犯傷害致人於死罪 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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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 ** 1
|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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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6項 ** 1
| 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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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4項 ** 1
|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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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第165條 ** 1
| 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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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第1項 ** 1
|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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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06.13
| 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 上訴駁回
| 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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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偽造有價證券罪/第201條第1項 ** 1
|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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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妨害秘密罪/第315條之1第1款 ** 1
|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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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 112.06.15
| 原判決撤銷
| 犯窺視非公開活動罪 拘役參拾日
| 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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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毀棄損壞罪/第354條 ** 1
|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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