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條
|
近10日
社會秩序維護法
| 第66條,第1項,第1款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一、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
新北市三重分局
三重簡易庭
吸食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
3,000元
強力膠
第66條,,第1款
第66條,第1項,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