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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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第 十四 章 憲法之施行及修改
( 36年01月01日)
第 175 條
本憲法規定事項,有另定實施程序之必要者,以法律定之。
本憲法施行之準備程序,由制定憲法之國民大會議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