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第 三 章 權責 ( 93年08月11日)
第 18 條
本會議所有之公文書、研究專題、專案研究、各項會議資料、文件、均須依檔案管理規定,辦理建檔及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