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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第 二 章 職掌 ( 93年08月11日)
第 9 條
第一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第一科:
(一)關於國家安全會議、主管工作會議、業務檢討策進會議、處務會報等會議之聯繫、協調事項。
(二)關於會議議案之研擬、議程之編撰及紀錄等事項。
(三)關於會議決議及裁示事項之聯繫及執行情形之追蹤管制等事項。
(四)關於國家安全之國防、外交、兩岸業務之聯繫、協調與處理等事項。
(五)關於外賓接待、聯繫、傳譯、及會議紀錄等事項。
(六)其他奉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
(一)關於本會議施政計畫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國家安全之財經、重大變故業務聯繫、協調與處理事項。
(三)關於國會之聯繫、協調及相關資料之研擬、綜整事項。
(四)關於本會議大事紀要及年鑑之撰擬事項。
(五)關於本會議新聞發布及聯繫事項。
(六)其他奉交辦事項。
三、第三科:
(一)關於國家安全之資料蒐集、彙整、編譯事項。
(二)關於每日重要新聞剪報工作及其他相關情資之彙整送陳事項。
(三)關於全文影像資料庫建置事項。
(四)關於圖書館管理及其相關事項。
(五)其他奉交辦事項。

第 10 條
第二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諮詢研究事項。
二、關於國防諮詢研究事項。
三、關於外交諮詢研究事項。
四、關於兩岸關係諮詢研究事項。
五、關於國內外重大財經諮詢研究事項。
六、關於國家安全威脅及危機應變諮詢研究事項。
七、關於各項專案會議之召開事項。
八、關於國家安全定期及不定期報告之撰擬事項。
九、其他相關諮詢研究事項。

第 11 條
第三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第一科:
(一)關於本會議招標、採購、驗收、營繕工程等相關事項。
(二)關於防護、安全及清潔衛生管理等事項。
(三)關於現金出納管理等相關事項。
(四)關於本會議交通、各型公務車輛調派、養護及保險等車輛管理事項。
(五)關於本會議技工、工友、駕駛之僱用、調派、管理、考核、訓練及退離等事項。
(六)關於本會議之財產登記、增置、經管、養護、減損等物品管理事項。
(七)關於會議、典禮、場地之佈置及其他各項行政支援等相關事項。
(八)其他奉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
(一)關於文書處理、總收發文及繕校等事項。
(二)關於印信管理、典守事項。
(三)關於公文流程管理、公文稽催及檔案管理等事項。
(四)關於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之教育訓練事項。
(五)其他奉交辦事項。
三、第三科:
(一)關於本會議資訊相關系統之整體規劃、建置及維護事項。
(二)關於資訊設備之採購規劃、安裝及管理事項。
(三)關於本會議通訊系統之規劃與維護事項。
(四)關於資訊安全之相關事項。
(五)關於協助各組室辦理資訊相關業務事項。
(六)關於資訊教育訓練之相關事項。
(七)其他奉交辦事項。

第 12 條
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會議組織編制、職務編組歸系、人員配置等事項。
二、關於本會議軍文職人員之任免、陞調、考績(成)、獎懲、保險、退休、撫卹、資遣、人事資料管理等事項。
三、關於本會議人員之差勤管理、登錄、識別證製發等事項。
四、關於本會議人員之訓練進修及福利康樂等活動之籌辦事項。
五、其他奉交辦事項。

第 13 條
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會議經費之歲計、會計、統計等事項。
二、關於本會議概算、預算、決算之擬編事項。
三、關於預算分配、管制、審核等事項。
四、關於會計簿籍之登記、會計報表之編整及付款憑單、記帳憑證之編製事項。
五、關於本會議年度預算立法院審議之備詢資料彙整事項。
六、關於原始憑證之審核與經費結報等事項。
七、關於會計檔案之保管事項。
八、其他奉交辦事項。

第 14 條
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會議政風工作年度計畫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本會議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三、關於本會議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及公務機密之維護等事項。
四、關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之宣導及實質審查事項。
五、關於民眾陳情事項之協處事項。
六、關於政風人事案件之考核及核轉事項。
七、其他奉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