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民大會主席團擔任大會主席辦法  ( 81年12月29日)
第 三 條
大會主席之座位置於主席台中央,襄助之主席座位置於大會主席之左側;秘書長座位置於大會主席之右側,秘書長得指定議事工作人員一人置於秘書長右側協助處理議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