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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會議規則  ( 105年04月16日)
第 三 條
中央研究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由評議會執行長召集臨時評議會,推定臨時主席,主持選舉院長候選人事宜。院長候選人之選舉,用無記名排序方式投票,每人排序選舉四人,以得票數最佳之三人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