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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   第 十三 章 書記處 ( 112年06月17日)
第 81 條
研究考核科之職掌如下:
一、關於研究發展工作之推行事項。
二、關於年度工作計畫編擬事項。
三、關於公文稽催管制事項。
四、關於案件進行檢查事項。
五、關於各項列管事項之追蹤管制考核事項。
六、關於自行檢查事項。
七、其他有關研究考核及長官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