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   第 十 章 書記處 ( 108年05月24日)
第 80 條
研究考核科之職掌如下:
一、研究發展工作之推行事項。
二、年度工作計畫編擬事項。
三、公文稽催管制事項。
四、案件進行檢查事項。
五、列管項目之追蹤、管制及考核事項。
六、自行檢查事項。
七、其他有關研究考核及長官交辦事項。

研究發展考核進行情形及結果,應按月列表,送請書記官長轉送院長核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