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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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03年07月12日)
第 4 條
委員研究大樓地下 2 樓及地下 3 樓設停車場,供委員研究室停放車輛使用,非委員研究室之車輛不得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