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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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 ( 111年05月27日)
第 一 章 總則 § 1
第 二 章 國家不法之權利回復
第 一 節 生命、人身自由受侵害之賠償及名譽之回復 § 4
第 二 節 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權利回復 § 10
第 三 章 差額請求權 § 19
第 四 章 調查、處理及救濟 § 21
第 五 章 附則 §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