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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   第 二 章 法人登記 ( 108年03月04日)
第 17 條
非訟事件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二、三款所列文件,其含義如下:
一、董事證明資格之文件:係指董事之產生及其應備資格之證明文件。
二、財產證明文件:係指法人獲准登記成立時,即將該財產移轉為其所有之承諾書或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