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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 三 編 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 第 二 章 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 第 二 節 一般消極資格 ( 112年09月21日)
第 25 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四款所稱人身自由依法受拘束中,指因拘提、逮捕、羈押、管收、拘留、強制住院、隔離治療、暫行安置或其他法定原因,而被限制人身自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