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 七 編 再審
( 112年09月21日)
第 312 條
對於行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之第一審判決聲請再審者,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三條至第四百三十五條所稱法院,指由法官三人所組成之合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