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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 112年06月26日)
第 5 條
企劃經理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國家公園各項計畫之規劃、檢討及變更。
二、本處與各有關機關及單位之協調配合。
三、本國家公園區域(以下簡稱本區域)內土地與海域使用申請案件之審核及用地取得之處理。
四、本國家公園事業興設之規劃。
五、國家公園法規、管理資料之蒐集、研究及管制要點之擬訂。
六、本區域內違章建築之查報認定。
七、本區域內違反國家公園法事項之處理。
八、其他有關企劃經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