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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投票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08年06月21日)
第 1 條
依據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公民投票涉及原住民族權利者,不得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