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返還被害者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移轉辦法  ( 112年01月31日)
第 1 條
本辦法依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