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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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會法施行細則
第 三 章 會員
( 104年05月26日)
第 10 條
教育會應設置會員會籍登記卡,除辦理平時異動登記外,並應於每年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一個月前辦理會籍總清查,據以校正會員(代表)名冊。
前項會員(代表)名冊應於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十五日前函報該管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