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 三 章 社區式服務 第 一 節 保健服務 ( 104年11月16日)
第 37 條
保健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訂定工作內容及督導流程。
二、製作服務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