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 三 章 社區式服務 第 九 節 教育服務
( 104年11月16日)
第 70 條
教育服務內容如下:
一、代間學習教育。
二、退休前教育。
三、心理衛生教育。
四、生命關懷教育。
五、預防保健教育。
六、宗教人生教育。
七、其他教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