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第 一 章 總則
( 111年12月15日)
第 2 條
被保險人、受益人及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三條規定請領給付者(以下簡稱請領人)之年齡,均依戶籍記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