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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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第 三 章 保險費
( 111年12月15日)
第 24 條
保險人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以書面限期命被保險人之配偶繳納保險費時,應向被保險人婚姻關係存續中之配偶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