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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 六 章 附則 ( 98年06月03日)
第 33 條
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重劃區祖先遺留之共有土地,指重劃計畫書、圖公告期滿之日,依土地登記簿記載為祭祀公業或取得原因為繼承之共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