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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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 九 章 徵收程序 第 一 節 工程受益費以土地及其改良物為徵收標的之查定、經徵作業程序
( 106年04月19日)
第 60 條
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工程受益費經徵業務之事項如左:
一、繕發繳納通知單及催繳。
二、送達回證之查核及保管。
三、無法送達案件之處理或簽會有關單位辦理。
四、申請更正及復查案件之受理。
五、徵績查核及報表。
六、滯納清冊之填送及欠費案件之移送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