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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 九 章 徵收程序 第 一 節 工程受益費以土地及其改良物為徵收標的之查定、經徵作業程序 ( 106年04月19日)
第 62 條
稅捐稽徵機關接到前條更正申請,應即就其申請內容查核辦理。

其申請事項係屬原徵收底冊有誤者應即移原查定機關查明更正,原查定機關應編造更正清冊送稅捐稽徵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