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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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 十 章 徵收權責及其監督與考核
( 106年04月19日)
第 76 條
中央機關主辦之工程,其有關工程受益費徵收事項之擬訂,由該主辦工程機關會同有關機關辦理,報請行政院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