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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 三 章 污水下水道工程設施 第 四 節 污泥處理設施 ( 98年11月27日)
第 48 條
污泥處理及處置方法應依處理設施之規模、污泥量及污泥性狀、最終處置、用地條件、建設費、維護費、管理難易及公害對策等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