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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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四 章 之 一 建築物安全維護設計
( 110年10月07日)
第 116-1 條
為強化及維護使用安全,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公共空間應依本章規定設置各項安全維護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