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辦事細則
第 四 章 會議
( 97年07月31日)
第 29 條
本校得視需要召開教務、訓導、總務、科務、總隊等相關會議,必要時並得邀請學者、專家及有關機關派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