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24日)
第 15 條
偵防查緝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重大、特殊與其他犯罪案件之調查、偵辦及協助。
二、刑事鑑識工作之執行。
三、安全情報、反情報之蒐集、彙整及運用。
四、專案諮詢之部署、運用及執行。
五、其他有關偵防查緝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