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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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 三 章 普通護照 第 二 節 國外申請
( 109年12月30日)
第 21 條
因急需使用護照,不及等候內植晶片護照之核、換、補發者,得向駐外館處申請一年效期之無內植晶片護照。
前項無內植晶片護照係因護照遺失補發者,持照人下次申請之內植晶片護照效期應依補發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