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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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04年05月06日)
第 3 條
現役軍人之違失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現役軍人不得因不知法令而免除本法所定懲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