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召集規則   第 六 章 點閱召集 ( 108年07月11日)
第 42 條
點閱召集應召員,因故申請免除本次召集,依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點閱召集時,應召員應至指定部隊報到受點。但後備部隊實施點閱召集時,應召員如因旅行、外出謀生或其他事故離開戶籍地時,得向暫住地之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代點,受理代點之縣市後備指揮部,應於事後將其資料移送戶籍地之縣市後備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