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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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第 五 章 附則
( 112年10月30日)
第 60 條
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所定考送國內、外大專校院或軍事校院進修學位者之延長服現役時間,尾數未逾一個月者,不予計算。進修二次以上者,其延長服現役時間應累積計算。但最多以八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