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 三 章 懲罰 ( 91年04月17日)
第 13 條
犯第四條第一款或第五條第一款或第六條第二款或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之規定者,並得沒收其器具 、底片、底稿及航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