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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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 113年01月11日)
第 34 條
學校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及本基金績效報告書,應於管理機關備查後一個月內公告,並登載於學校網頁建置之本基金公開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