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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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產業發展條例
第 一 章 總則
( 111年11月30日)
第 1 條
為有效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產業,達成國內研發、產製武器裝備及後勤支援為優先之目標,以落實國防獨立自主之基本方針,特制定本條例。
國防產業之發展,依本條例之規定。其他法律規定較本條例更有利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