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防產業發展條例
第 五 章 列管軍品需求經營
( 111年11月30日)
第 14 條
列管軍品之採購,得兼顧迅速成軍與性能提升之需求。
前項採購,對於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者,仍依其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