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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 111年01月19日)
第 7 條
銷售稅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營業稅稽徵作業之規劃、督導及管制。
二、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執行及管制。
三、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執行、督導及管制。
四、營業稅案件之查核。
五、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案件之查核及督導。
六、檢舉、違章案件之規劃、查核及督導。
七、虛報薪資案件之規劃、查核及督導。
八、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相關稅務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九、其他有關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檢舉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