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庫券經理辦法   第 一 章 總則 ( 94年01月24日)
第 13 條
國庫券發行經理費,按實際標售數額核計撥付。還本付息手續費,按實際還本付息數額核計撥交中央銀行轉給之。